浦城县粮食产业园—货运停车场修缮车间配套用房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浦城县粮食产业园—货运停车场修缮车间配套用房设计招标,于2025年2月7日8时30分在浦城县******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三楼开发公司
联系人: 张林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三楼浦宏招标
联系人: 钟诗琪
电话:******
二、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四、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⑴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⑵投标总价:759000元
⑶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招标人下发任务书次日起5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⑷项目负责人:宋吉晓(注册编号:******744)
******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启标、(组长)、马碧霞、谢腾飞、曾帅、祝德强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建设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八、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59000元
九、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