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阳磨市镇新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EPC+O)征迁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Z[2025]23号
2.项目名称:长阳磨市镇新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EPC+O)搬迁资金跟踪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0000.00元
5.最高限价:310000.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长阳磨市镇新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EPC+O)搬迁资金的跟踪审计服务。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起至征迁完成后,2个月内出具征迁资金审计报告。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事务所执业证书且经发证部门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4.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救师口村一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联系人:李倩云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海军/李倩云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4日